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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云南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本科模拟试题答案

    2019-04-15 15:31:57   来源:其它    点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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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云南自考《环境与资源保护法学》模拟试题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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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参考答案:

      一、单选题

      1②2②3④4②5④6①7④8②9①10③

      11②12②13④14①15③16②17②18③19①20③
     

      二、多选题

      1①②③2①②③3①②③4②③④5②③④

      6①②7②③④8①②③9①②③10②③④
     

      三、名词解释题

      排污收费制度——排污收费制度是指国家环境保护机关根据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规定,(1分)对直接向环境排放污染物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1分)按照排放污染物的种类和数量征收一定数额的费用的规定。(1分)

      许可证制度——许可证制度是指有关许可证的申请、审核、颁发、中止、吊销、监督管理等方面(2分)的法律规定的总称。(1分)许可证包括三类:防止环境污染许可证、防止环境破坏许可证和整体环境保护许可证。

      环境噪声污染——环境噪声污染,是指所产生的环境噪声(1分)超过国家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1分)并干扰他人正常生活、工作和学习的现象。(1分)

      主要大气污染物总量控制制度——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制度是指根据国家大气环境质量标准和地区大气环境容量,(1分)计算出该地区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将其分配到整个地区行业以致污染源,(1分)要求按照下达的总量控制指标排放污染物的法律规定。(1分)

      环境监督管理体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体制是指环境保护监督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权责划分。
     

      四.简答题

      1.简述环境行政责任的构成要件。

      一.行为人有过错是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1分)

      二.行为人实施了违反环境法律法规的行为也是承担行政责任的必要条件;(2分)

      三.危害结果是承担环境行政责任的选择条件;(1分)

      四.违法行为与危害后果之间有因果关系是构成环境行政责任的选择条件。(1分)
     

      2.简述环境影响评价制度适用的范围。

      (1)规划实行环境影响评价的范围(3分)

      ⑴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

      ⑵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工业、农业、畜牧业、林业、能源、水利、交通、城市建设、旅游、自然资源开发的有关专项规划,

      (2)对环境有重大影响和轻度影响的建设项目(2分)
     

      3.简述环境标准体系。

      三级:(2分)(1)国家环境标准

      (2)环境保护行业标准

      (3)地方环境标准

      五类:(3分)(1)环境质量标准

      (2)污染物排放标准

      (3)环境监测方法标准。

      (4)环境标准样品标准

      (5)环境基础标准
     

      4.简述《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的新的法律规定。

      (1)扩大了固体废物的范围。(2分)固体废物,是指在生产、生活和其他活动中产生的丧失原有利用价值或者虽未丧失利用价值但被抛弃或者放弃的固态、半固态和置于容器中的气态的物品、物质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纳入固体废物管理的物品、物质。

      (2)首次将限期治理的决定权交给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2分)

      (3)取消了对工业固体废物排污收费的规定(1分)
     

      五.论述题

      试述环境民事责任的构成要件及免责条件

      构成要件:(共6分)

      1、有排污行为,但不以行为的违法性为要件;(2分)

      2.有损害事实;(包括人身和财产的损失)(2分)

      3、排污行为和损害事实之间存在因果关系(2分)
     

      免责情形有:(共4分)

      1.不可抗力。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和战争(2分)

      一般说来,不可抗力包括自然现象(如地震、台风等)和社会现象(如战争)。

      2、受害人自身的责任;(1分)

      3.第三人的责任(1分)
     

      六案例分析

      1.(1)凯伦酒店以自己为中外合资企业为由,提出应当享受优惠政策,可以不执行《环境保护法》的有关规定,这一理由不成立。因《环境保护法》适用于我国境内所有的单位和个人。(2分)

      (2)环保部门作出的决定不符合法律规定。因责令停业和限期治理都是人民政府的职权范围,环保部门无权作出该两项决定。(3分)

      (3)法院应当受理居民的诉讼,但不能受理酒店职工的诉讼。因与职工之间的纠纷属于劳动争议,应先由劳动行政主管部门解决。(3分)

      2.(1)餐厅不予赔偿的理由不正确。因环境污染损害赔偿纠纷不以其排污行为是否超标(即行为的违法性)为要件。(4分)

      (2)法院不会受理此案。因环保局对民事纠纷的处理决定属行政调解的行政,不是行政决定,也不是行政处罚。它无强制执行力。(3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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