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迎来到云南自考网!云南自考网为考生提供云南自考信息服务,网站信息供学习交流使用,非政府官方网站,官方信息以云南教育考试院https://www.ynzs.cn/为准。

联系我们:  0871-64332211

距离10月自考报名预计时间127

距离10月自考考试时间183

考生服务:

  • 实践考核|
  • 转考免考|
  • 所在位置:云南自考网 > 自考试题 > 2022年10月云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文书写作试题

    2022年10月云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文书写作试题

    2022-12-20 10:07:23   来源:其它    点击:   
    自考在线学习 +问答
       

      2022年10月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法律文书写作试题

      课程代码:00262

      1. 请考生按规定用笔将所有试题的答案涂、写在答题纸上。

      2. 答题前,考生务必将自己的考试课程名称、姓名、准考证号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

      填写在答题纸规定的位置上。

      选择题部分

      注意事项:

      每小题选出答案后,用2B铅笔把答题纸上对应题目的答案标号涂黑。如需改动,用橡皮

      擦干净后,再选涂其他答案标号。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一、单项选择题:本大题共15小题,每小题2分,共30分。在每小题列出的备选项中 只有一项是最符合题目要求的,请将其选出。

      1. 公安机关的侦查人员在依法讯问犯罪嫌疑人时,应当制作

      A. 法庭审理笔录B. 讯问笔录

      C. 现场勘验笔录D. 询问笔录

      2. 共同犯罪案件中有同案犯在逃的,起诉书中逃犯姓名后应用括号注明 A. 案犯在逃 B. 另案解决

      C. 单独处理D. 另案处理

      3. 第二审行政判决书的案号应当写为

      A. (20××)×行终字第×号B. ×行终字(20××)第×号

      C. (20××)第×号×行终字D. ×行终字第×号(20××)

      4. 第二审刑事判决书中对提出抗诉的人民检察院的规范称谓是

      A. 检察机关 B. 上诉机关

      C. 抗诉机关 D. 公诉机关

      5. 先予执行申请书的正文部分包括请求事项、事实和理由,以及 A. 文书标题 B. 署名

      C. 制作日期 D. 担保

      6. 第一审行政判决书的案件事实部分应当写明行政行为,当事人举证、质证和法庭认

      证的内容,法庭审理查明的事实,以及

      A. 当事人诉辩意见B. 开庭审理过程

      C. 案件的判决结果D. 交代上诉权利

      7. 仲裁协议书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请求仲裁的意思表示、仲裁事项和

      A. 选定的首席仲裁员B. 选定的仲裁员

      C. 选定的仲裁委员会D. 选定的仲裁秘书

      8. 依据写作和表达方式的分类标准,对罪犯刑事判决提请处理意见书属于

      A. 表格类文书B. 笔录类文书

      C. 叙述类文书D. 填空类文书

      9. 人民检察院指派的公诉人出席公诉案件第一审法庭,就案件的事实、证据、定罪量

      刑等问题集中发表公诉意见时制作的法律文书是

      A. 检察意见书B. 公诉意见书

      C. 检察建议书D. 刑事抗诉书

      10. 合议庭评议案件,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评议中的不同意见,合议庭评议笔

      录的记录要求是

      A. 应当不予记入笔录B. 仅记录多数人的意见

      C. 必须如实记入笔录D. 仅记录审判长的意见

      11. 第一审刑事判决书的尾部应当交代上诉法院、上诉方式、署名、制作日期以及 A. 审判经过 B. 判决结果

      C. 审判组织 D. 上诉期限

      12. 提请假释建议书的正文部分应当写明事实根据、假释理由、法律依据和

      A. 建议事项B. 罪犯情况

      C. 致送机关D. 署名盖章

      13. 合同公证书正文部分的必备要素包括当事人的基本情况、公证结论和

      A. 公证处审查的事实B. 对合同内容的解释

      C. 当事人争议的事实D. 对合同内容的说明

      14. 从制作和使用过程看,用语成文化所反映的法律文书特点是 A. 目的的明确性 B. 内容的法定性 C. 形式的程式性 D. 使用的实效性

      15. 在民事起诉状中,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址部分应当写在 A. 首部 B. 正文

      C. 尾 部 D. 附 项

      非 选 择 题 部 分

      注意事项:

      用黑色字迹的签字笔或钢笔将答案写在答题纸上,不能答在试题卷上。

      二、 简答题:本大题共2小题,每小题5分,共10分。

      16. 法律文书的语言运用应当注意哪些问题?

      17. 当场行政处罚决定书的正文应当写明哪些内容?

      三、 写作主题:本题40分。

      18.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拟写一份起诉意见书。

      20××年×月×日上午11时许,××省××县公安局接到孙斌的电话报案,孙斌称 陈文俊乘坐大巴车时抢夺其方向盘妨害安全驾驶。××县公安局接到报案后,指派民警赶 赴案发现场将陈文俊抓获。××县公安局于20××年×月×日立案并展开侦查。20×× 年×月×日,经××省××县人民检察院批准将陈文俊逮捕。陈文俊现羁押于××县看 守所。

      具体案情如下:20××年×月×日上午9时许,陈文俊带着女儿乘坐孙斌驾驶的大 巴车出行,当车辆行驶至××路段时,因琐事与乘车人员冯红梅、冯红娟发生口角。陈文 俊多次要求孙斌停车,遭到拒绝后连续击打孙斌的头部和肩部,并抢夺大巴车的方向盘, 迫使孙斌将车停在××服务区。经××县公安局鉴定,孙斌的损伤程度为轻微伤。公安 机关认为陈文俊不顾他人生命安全,抢夺正在高速公路上行驶车辆的方向盘,干扰司机正 常行驶,严重危及公共安全。

      上述犯罪事实,有下列证据予以证实:(1)鉴定意见书,证实孙斌属轻微伤;(2)证 人冯红梅的证言,证实陈文俊打人以及抢夺方向盘的事实;(3)证人冯红娟的证言,证实 陈文俊辱骂冯红梅以及抢夺方向盘妨害安全驾驶的事实;(4)同车乘客许文浩的证言,证 实陈文俊与冯红梅、冯红娟的争吵经过以及陈文俊抢夺方向盘的过程;(5)司机孙斌的陈 述,证实陈文俊抢夺方向盘妨害安全驾驶的事实;(6)陈文俊的供述和辩解。

      ××县公安局侦查终结后认为,陈文俊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 力,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涉嫌《中华人民共 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的妨害安全驾驶罪,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 第一百六十二条的规定,将此案移送审查起诉。

      陈文俊的基本情况:陈文俊,男,1984年10月17日出生,公民身份号码×××× 0419841017××××,汉族,初中毕业,××公司职员,住××省××县××路××号。 因犯盗窃罪,20××年×月被××省××县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六个月,并处罚金人 民币一千元。

      20××年×月×日,××省××县公安局制作了案号为“×公(刑)诉字[20××] ×号”的起诉意见书,将案件移送××省××县人民检察院,随案移送本案卷宗×卷×页,物品×件。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三十三条之二第一款规定: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 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

      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二条第一款规定:公安机关侦查终结的 案件,应当做到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并且写出起诉意见书,连同案卷材料、 证据一并移送同级人民检察院审查决定;同时将案件移送情况告知犯罪嫌疑人及其辩护

      律师。

      四 、写作辅题:本题20分。

      19. 根据下列案情材料,拟写一份驳回起诉的民事裁定书。

      20××年×月×日15时许,刘海驾驶车牌号为×××的小型客车,行驶至金盛商 务宾馆附近时,将正常行走的李建军撞倒。李建军被送至医院救治,初步诊断为左侧 尺桡骨骨折、右侧外踝骨折。经××县公安局“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刘海负 全部责任。刘海在事故发生后为李建军支付医药费2000元,后李建军多次联系刘海处 理事故,发现刘海的电话已经停机。李建军为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特提起诉讼,请

      求法院依法判决刘海支付相关费用25867.98元,并承担本案的诉讼费用。

      法院经过审查认为,李建军不能提供刘海当前的准确送达地址,在法院查证后仍 无法确定刘海的送达地址,依法可以视为被告不明确。且经法院询问,李建军不接受 公告送达方式。20××年×月×日,××省××县人民法院依法裁定驳回了李建军的 起诉,制作了案号为(20××)×民初字第×号的民事裁定书。该案由陈敏担任审判

      员,陆一舟担任书记员。

      当事人的基本情况:李建军,男,45岁,汉族,系××省××县国家电网公司干

      部,住××省××县××路××号。刘海,男,32岁,汉族,无业,

      附: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规定:

      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

      (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

      (二)有明确的被告;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案件的若干规定》第八条规定:人民法 院按照原告提供的被告的送达地址或者其他联系方式无法通知被告应诉的,应当按以下

      情况分别处理:

      (一)原告提供了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但人民法院无法向被告直接送达或者留置送达应诉通知书的,应当将案件转入普通程序审理;

      (二)原告不能提供被告准确的送达地址,人民法院经查证后仍不能确定被告送达地址的,可以被告不明确为由裁定驳回原告起诉。

     

    上一篇:2022年10月云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刑事诉讼法学试题
    下一篇:2022年10月云南高等教育自学考试外国法制史试题

    扫一扫加入微信交流群

    与其他自考生一起互动、学习探讨,提升自己。

    扫一扫关注微信公众号

    随时获取自考信息以及各类学习资料、学习方法、教程。

    扫码小程序选择报考专业

    查看云南自考专业

    查询最新政策公告

    进入历年真题学习

    进入在线刷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