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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4月云南自考《财政与金融》考点复习(14)

2018-12-10 17:51来源:云南自考网
  (五)财产和行为税类
 
  1.房产税
 
  房产税是以房产为征税对象,按照房产的计税价值或房产的租金收入,向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税。房产税采用从价计征,计税办法分为;按计税余值计税和按租金收入计税两种情况。
 
  2.印花税
 
  印花税是对经济活动和经济交往中书立、领受的凭证征收的一种税。根据《印花税暂行条例》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书立、领受本条例所列举凭证的单位和个人,都是印花税的纳税义务人。
 
  3.车船使用税
 
  车船使用税是对行驶于国家公共道路的车辆、航行于国内河流、湖泊或领海口岸的船舶,按其种类、大小实行定额征收的一种税。车船使用税的纳税人是在我国境内拥有并使用应税车船的单位和个人。征税范围包括机动车和非机动车、机动船和非机动船。车船使用税实行按年征收、分期缴纳,具体纳税期限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一般原则规定为按季或半年征收。
 
  (六)关税
 
  关税是对进出我国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品征收的一种税。由海关负责征收。
 
  1.关税的概念
 
  关税是主权国家根据其政治、经济需要,由设置在边境、沿海口岸或境内的水、陆、空国际交往通道的海关机关依据国家规定,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和物品征收的一种税。
 
  2.关税的分类
 
  按征税商品的流向划分,可把关税分为进口税、出口税和过境税。按关税的计征依据或标准分类,可把进口关税分为从价关税、从量关税和复合关税。按征税有无优惠及优惠的程度划分,可把进口关税分为普通税和最惠国税,以及特惠税和普惠税。按征税的依据可把关税划分为正税和附加税。
 
  3.贸易性进出口关税的基本内容
 
  (1)纳税人。(2)征税范围。(3)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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