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节社会结构
一、个人与社会
社会是个人以角色的名义与他人互动构成的关系网络,这种关系网络就是人与社会的全部关系,表现为相互联系的具有层次性的四个体系。
(一)角色人格体系(06.4.37名词解释)
角色包括职位和由职位发生的权利义务以及行为规范、行为方式的总和,是由个人与社会的结合而产生出来而且比个人更具体的概念。现实生活中,个人以角色的名义与他人发生关系,角色时个人与社会的结合点,是社会网络最小的纽结。
角色中的职位是非人格化的社会规定,而角色扮演是人格化的。人格包括价值标准、能力和气质三种要素,它给角色以个性活力。
(二)价值规范体系
价值标准是人格的三要素之一,包含在角色人格体系之中。价值标准是指主体对客体的有用性以及用处大小的判断,是角色人格体系的核心要素。规范就是标准,规则和模式,如道德规范、技术规范等。
(三)全体制度体系
为了角色行为的有序性,人们设置了权力。权力是在社会关系和社会行为中以威胁或惩罚的方式强制他人贯彻实现自己意志的能力。权力设置和维持秩序的功能是通过制度实现的。
(四)行为交换体系
个人以角色的名义与他人或群体建立关系网络的内在依据,是为了满足个人生存与发展的需求。人的行为是需求满足的角色表现。人的行为如何满足需求呢?行为通过交换才能满足需求。交换式经济学家的术语,美国社会学家布劳将人的一切关系都视为交换关系进行了分析。交换与分工相连,分工与权力相关。交换、分工与权力编织着一个不断增长并贯穿整个社会过程的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