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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2019年自考《广告设计基础》重点考点(2)

2018-12-05 17:33来源:云南自考网
  第二章平面构成
 
  第一讲概述
 
  一、平面构成的基本概念
 
  “平面”是指其运用的形体所表现出来的二维平面特征。
 
  “构成”指的是一种造型概念,其含义为将不同形态的几个以上的单元(包括不同的材料)重新组合成一个新的单元,并赋予视觉化的,力学的观念。简单的讲,“构成”就是指形体的组成方式。“平面构成”,就是指将既有的形态(点、线、面)在二维的平面内按照一定的秩序和法则进行分解、组合,从而构成理想形态的组合形式。
 
  二、平面构成所需的工具与材料。(略)
 
  第二讲有关“形”的认识
 
  一、
 
  二、形与形之间的关系
 
  ①分离②连接③透叠④减缺⑤差叠⑥重合⑦联合⑧覆盖
 
  三、基本形
 
  通常比较单纯简炼。它是构成一个重复或彼此关联的复合形象单位。
 
  第三讲形的构成要素——点、线、面
 
  点、线、面是一切造型要素中最基本的因素,它存在于任何造型设计之中。
 
  一、点
 
  点是一切形态的基本,点是力的中心。静止的点具有集中、凝固视线的作用。点的连续会产生线的感觉,点的集合会产生面的感觉,点的大小不同会产生深度感。
 
  二、线
 
  线有宽窄粗细,有很强的表现力。面的形是线来界定的,不同的线表示不同的意念。线的粗细可产生远近关系。线有很强的方向性。
 
  三、面
 
  、面有长宽,无厚度,具有一定形象。面有虚实之分。面的分割会产生不同的效果。点、线、面三者可相互转化。
 
  第四讲骨骼
 
  一、骨骼的概念
 
  骨骼是决定形体在平面构成的设计中出现的位置、大小、方位的重要因素。简单的讲,骨骼就是形象的编排秩序。骨骼的作用有两种:一是确定每一单位基本形的具体位置,使单位基本形之间有一定的空间和距离。二是将画面的整体划分成大小相等或不相等的空间单位,以便有效地控制形的排列组合带来的律动和方向。
 
  二、骨骼的分类
 
  规律性骨骼:以严谨的数学逻辑为基础的骨骼构成形式。具有分割明确和理性的逻辑美。例:重复、渐变、发射。
 
  非规律性骨骼:比较自由的,规律性不强或无规律可行的骨骼构成形式。例:近似、对比、密集。
 
  有作用性骨骼:指那些给予形体以准确的空间位置,并且能够使形体的出现完全受其骨骼线控制的骨骼构成形式。(画面完成后,能显示骨骼线的存在)
 
  非作用性骨骼:骨骼只决定基本形的位置,并不严格决定形体的大小,占有空间,也不决定方向,骨骼线不构成独立的骨骼单位。(完成后,画面上不显示骨骼线)
 
  第五讲平面构成的几种表现形式
 
  1.渐变:渐变是一种规律性很强的现象,这种现象运用在视觉设计中可能产生强烈的透视感和空间感,是一种有顺序、有规律、有节奏的变化。包括:形状渐变、方向渐变、位置渐变、大小渐变、色彩渐变、骨骼渐变。
 
  2.重复:指在同一设计中,相同的形象出现两次或多次,以加强给人的印象,造成有规律的节奏感,使画面统一,包括基本形重复,形状重复,大小重复,色彩重复,肌理重复,方向重复。
 
  3.近似:指的是在形状、大小、色彩、肌理等方面有着共同的特征,表现出了在统一中呈生动变化的效果,包括形状近似、骨骼近似。
 
  4.对比:在构成中以相反性质的要素组合起来形成对比,可以产生明朗、肯定、强烈的视觉效果。包括形状对比、大小对比、色彩对比、肌理对比、位置对比、重心对比、空间对比、虚实对比。
 
  5.发射:以中心为视觉焦点,所有的形象均向中心集中,或由中心散开,有时造成光学的动感,或产生爆炸性的感觉,有强烈的视觉效果。包括中心的发射、螺旋式发射、同心式发射。
 
  6.密集:基本形在整个构图中自由散布,有疏有密,最密或最疏的地方成为整个设计的视觉焦点,在画面上造成视觉上的张力,像磁场一样,并有节奏感。包括点的密集、线的密集、自由密集、拥挤和疏离。
 
  7.特异:指构成要素在有秩序的关系里,有意违反秩序,使少数个别的要素显得突出,以打破规律性。这样的构成是以打破单调来得到生动活泼的效果。包括形状特异、大小特异、色彩特异、方向特异、肌理特异。
 
  8.肌理:指形象表面的纹理。视觉肌理指眼睛所看到肌理,它实际上是一种平面的视觉图案。有多种方法可获得视觉肌理的效果。例:拓印、喷洒、渍染等。
 
  (注):本章节应配合一定的作业量,加深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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