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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云南自考《会计法与审计法》考试重点(8)

2018-11-15 15:22来源:云南自考网
  第二节 审计业务约定书
  一、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含义
  审计业务约定书: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与被审计单位签订的,用以记录和确认审计业务的委托与受托关系、审计目标和范围、双方的责任以及报告的格式等事项的书面协议。
  审计业务约定书具有经济合同的性质,一经约定双方签字认可,即成为法律上生效的契约,对各方均具有法定约束力。
  二、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
  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内容包括: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必备条款,在需要时应考虑增加的其它条款,以及实施集团财务报表审计时的特殊考虑。
  (一)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必备条款
  审计业务约定书的具体内容可能因被审计单位的不同而存在差异,但应当包括下列主要方面:
  (1)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
  (2)管理层对财务报表的责任;
  (3)管理层编制财务报表采用的会计准则和相关会计制度;
  (4)审计范围;
  (5)执行审计工作的安排;
  (6)审计报告格式和对审计结果的其他沟通形式;
  (7)由于测试的性质和审计的其他固有限制,以及内部控制的固有局限性,不可避免地存在着某些重大错报可能仍然未被发现的风险;
  (8)管理层为注册会计师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
  (9)注册会计师不受限制地接触任何与审计有关的记录、文件和所需要的其他信息;
  (10)管理层对其作出的与审计有关的声明予以书面确认;
  (11)注册会计师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信息保密;
  (12)审计收费;
  (13)违约责任;
  (14)解决争议的方法;
  (15)签约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的签字盖章,以及签约双方加盖的公章。
  (二)在需要时应考虑增加的业务约定条款
  如果情况需要,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在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列明下列内容:
  (1)在某些方面对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和专家工作的安排;
  (2)与审计涉及的内部审计人员和被审计单位其他员工工作的协调;
  (3)预期向被审计单位提交的其他函件或报告;
  (4)与治理层整体直接沟通;
  (5)在首次接受审计委托时,对与前任注册会计师沟通的安排;
  (6)注册会计师与被审计单位之间需要达成进一步协议的事项。
 
  第三节 审计重要性
  一、对审计重要性的理解
  重要性是指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中错报或漏报的严重程度,这一程度在特定环境下可能影响会计报表使用者的判断或决策。
  理解重要性的概念,需要注意把握以下几点:
  1、重要性概念中的错报包含漏报
  财务报表错报包括财务报表金额的错报和财务报表披露的错报。
  重要性概念是针对财务报表使用者决策的信息需求而言的
  如果财务报表中的某项错报足以改变或影响财务报表使用者的相关决策,则该项错报就是重要的,否则就不重要。
  2、重要性包括对数量和性质两个方面的考虑
  所谓数量方面,是指错报的金额大小,性质方面则是错报的性质。一般而言,金额大的错报比金额小的错报更重要。
  3、对重要性的评估需要运用职业判断。
  二、计划阶段确定重要性水平
  (一)从数量方面考虑重要性
  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财务报表层次和各类交易、账户余额、列报层次确定重要性水平。
  (二)从性质方面考虑重要性
  金额不重要的错报从性质上看有可能是重要的。
  注册会计师在判断错报的性质是否重要时,应该考虑的具体情况包括:错报对遵守法律法规要求的影响程度;错报对遵守债务契约或其他合同要求的影响程度;错报掩盖收益或其他趋势变化的程度等。
  三、重要性与审计风险
  重要性与审计风险之间存在反向关系。重要性水平越高,审计风险越低;反之,重要性水平越低,审计风险越高。这里,重要性水平的高低指的是金额的高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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